通知公告

大连市第二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选聘 学科带头人和青年骨干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08 浏览量:

 

      为加强我院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满足医院优秀人才需求,提高医疗综合服务能力。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我院拟面向社会开展2024年公开选聘学科带头人、青年骨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大连市第二人民医院学科带头人、青年骨干(博士),主要职责:从事医疗、教学、科研、技术管理等相关工作。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本次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学科带头人4人、青年骨干(博士)22人,均为事业编制。

二、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热爱卫生健康工作,具有奉献精神;

4.身心健康,具有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并能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学科带头人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正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年龄不超过50周岁;副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年龄不超过45周岁。

6.青年骨干具有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二)岗位条件

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大连市第二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选聘学科带头人和青年骨干计划》)。

2024年应届博士毕业生可先行报名,经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4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否则不予聘用。

报名人员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报名之日(含)。

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人员报名所用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认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选聘到事业单位

1.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无结论的;

2.公示有异议,经调查不符合选聘条件的;

3.因健康原因不适合聘用的;

4.因违法违纪等原因受处分尚未解除或曾受过开除处分的;

5.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6. 大连市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大连市域外具有事业单位身份的人员,在国家、省、市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和试用期内不得选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选聘程序

(一)发布选聘信息

在大连市第二人民医院官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选聘公告。网址:http://www.dlsey.cn/

(二)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

2024年8月12日9:00至12月31日16: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材料。

2.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符合选聘条件的应聘者在报名时间内到大连市第二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报名(地址:大连市西岗区丙寅巷3号507室)。

3.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大连市第二人民医院应聘报名表

(2)个人简历

(3)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本科及以上均需提供)、验证码在有效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本科及以上均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证书等证件

(4)代表性成果介绍

应聘人员只允许选择一个招聘岗位。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通过后,以电话形式通知应聘人员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内容。

(四)考核

采取面试考核(线上或线下)的方式进行。包括个人情况介绍、科研汇报、现场问答等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意识形态、政治思想、专业水平、科研潜力、岗位适应能力等方面情况。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面试成绩,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五)考察

依据面试成绩排名,各岗位按选聘计划数量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体检

体检应在医院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入职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 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需要复检的,应在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间和复检医院由招聘单位确定。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进入考察范围人选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在考察、体检环节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需要递补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七)公示与聘用

经考察和体检合格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大连市第二人民医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规定完备用人手续,订立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时,应提供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合同的相关证明。聘用后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

四、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选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公开选聘工作有关回避要求,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执行。

(三)应聘人员、选聘单位及选聘工作人员违反选聘工作纪律,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五、特别提示

(一)如为我院紧缺岗位或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其他专业博士欢迎投递简历,与我们联系。

(二)应聘人员学历、学位证书记载的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学历、学位条件要求,且学历、学位之间是相互对应的。

(三)应聘人员在选聘期间请及时查看“大连市第二人民医院”网站,同时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未及时查看相关公告或通讯方式不畅所产生的后果,由选聘人员自负。

六、其他

报名咨询电话:0411-83631360-3018(上午8:00~11:30,下午1:00~4:30)

纪律监督电话:0411-83631360-8352

附件1:大连市第二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选聘学科带头人和青年骨干计划

附件1.大连市第二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选聘学科带头人和青年骨干计划.xlsx

附件2:大连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2.大连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大连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4年8月8日